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现就做好2010年农村公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2010年农村公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为载体,以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工程为导向,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管理养护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责任落实,全面完成“十一五”建设任务
1.各地要按照部省“共建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本省份“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特别是建设任务较重的省份,更要认真查找差距,细化各项措施,严格奖惩,逐级落实建设任务。
2.已全面或基本完成“十一五”建设任务的省份,要重点加强农村公路上的危桥、安保工程和排水设施建设,兼顾农村公路乡际、村际联网公路建设。具备条件又确有需求的地区,可实施通自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
3.四川、陕西、甘肃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基本完成地震灾后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工作。
二、加大落实力度,推动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
4.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管养工作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内容,作为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资源消耗的实际举措,真正实现“有路必养,管必到位”。
5.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5〕49号文件和本省(区、市)出台的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落实上狠下功夫,继续做好管理体制“三落实”和运行机制“三结合”。
6.各地要建立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稳定的资金渠道,形成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养的投入机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用除按国办发〔2005〕4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的燃油税中列支外,不足部分和日常养护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统筹解决,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7.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考核,加强行业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质量监督,做好技术指导和日常培训。要建立健全考评体系,落实奖惩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养护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与建设项目安排、资金拨付挂钩。
8.各地要继续加强养护大中修工程的实施,特别是对早期建成的县乡公路出现“油返砂”路段,及时安排养护大中修工程。
9.各地要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重视并做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
三、加强指导监管,确保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10.各地要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工作。今年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每个县必须落实一个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试验室,负责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工作。
11.各地要做好质量年活动的总结工作。要按照质量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认真总结质量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质量管理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12.各地要组织开展好质量年活动评比表彰工作。要制定办法,表彰奖励质量年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加强对质量年活动成效的宣传工作。
13.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要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安保工程、危桥改造、渡口改造和渡改桥等专项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服务水平。
四、抓好示范工程,促进“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14.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工程单位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组织人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工程单位技术支持。
15.各示范工程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完成本地区“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同时,要按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总结适合“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发展的经验和做法。2010年10月底前将示范经验成果报部。
五、规范客运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
16.各地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客运站场,满足农村道路客运运营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方便的乘车需要。客运场站要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做到“路、站、运”协调发展。
17.各地要整合资源,鼓励和引导农村客运主体进行公司化改造,优化和调整农村客运市场结构。要高度重视农村客运安全生产,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车,不准投入客运班线经营。对违规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要推进农村客运车辆的标准化,加快推广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
18.各地要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形成城乡公共客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新格局。有条件的地方要用公交化的管理理念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用便捷化的管理理念支持城际客运资源整合,用一体化的管理理念优化城乡客运网络衔接,促进城市公交扩大服务范围,推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19.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农村客运进行政策性补贴,研究建立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公共财政奖励制度。要与财政部门共同落实好成品油价格补贴工作,加强农村客运车辆用油统计,保证对农村道路客运的燃油补贴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工作
20.2010年是“十一五”农村公路发展成就宣传报道的重要一年。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宣传力度。在宣传方法上做到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常态化,重点宣传有影响,在加强日常宣传的同时重点抓好重大事件、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在宣传组织上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效果。在宣传模式上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手段,提高宣传报道深度。
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21.各地要严格按照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着力构建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同时采取措施全力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坚决落实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的相关政策。
八、深入调查研究,编制好“十二五”发展规划
22.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需求,准确把握“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按照“突出重点、巩固成果、政府主导、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十二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23.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确定“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和重点上突出三个层次任务:一是通达、通畅任务,要以2020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为依据,确定“十二五”需要完成的通达和通畅任务;二是改造提高任务,包括危桥改造、渡改桥工程、安保工程等,保障农村公路的行车安全;三是优化网络任务,包括县乡道改造、乡村联络线建设等,以提高农村公路的网络化水平。
今年,部将依据部省“共建意见”,对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较重的省份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并组织召开部分省份农村公路建设座谈会。将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对各省(区、市)落实国办发〔2005〕49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适时召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经验交流会。将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采取省区市互检等方式,加大对建设质量的督查力度,将对质量年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将继续加大对示范工程的指导,组织召开示范工程现场会,编辑出版示范工程经验汇编,交流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
二○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农村公路工作意见
抄送:各省、自治区公路局,北京市路政局,上海市公路处,重庆市公路局,部内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3月9日印发